清城区2017年下半年一村(社区)一法律
顾问工作考核评估情况
根据《清远市律师担任村(社区)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12月下旬,清城区司法局组织各街镇司法所对村(社区)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下半年考核评估工作。现将考核评估工作总结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我区共有15家律师事务所55名律师担任全区156个村(社区)法律顾问。开展该项工作以来,按照省、市有关要求,清城区深入开展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工作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。2017年,全区正常办公的156个村(社区)的法律顾问共为村(社区)、群众和学生提供法律咨询1591件,出具法律专业意见书88份,开展法治宣传666场次,直接参与人民调解21宗,办理法律援助3件,受理其他业务266件。
二、下半年考核评估情况
清城区司法局督查组对各街(镇)司法所、村(社区)进行了专项督查。检查督导小组通过在司法所召开座谈会,到被抽检的村(社区)检查法律顾问的工作日志、台帐,咨询当地村(社区)干部和群众,了解服务本村的律师是否按要求提供服务、服务态度如何、是否有时接听来电、来信咨询等相关问题进行督查,其情况如下:
(一)各街(镇)工作到位,协助村(社区)和法律顾问的工作有序推进。
1、司法所收集村(社区)法律顾问每月的工作日志、台帐、评价表、每季度讲座提纲、图片等资料齐全。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登陆管理系统,了解各法律顾问每月工作情况,及时下载并打印法律顾问日志、台帐存档。
2、街(镇)司法所认真做好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宣传工作,认真按照市、区司法局要求张贴海报、发放宣传单张。
(二)通过检查督导,发现大多数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都能履行职责,工作认真负责,服务态度好,能每月到村(社区)服务,每季度开展法治宣传,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,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等,基层干部与群众对以下律师评价十分满意,具体名单如下:
1、凤城街:清郊社区法律顾问郑志通、田龙社区法律顾问梁杰飞、后街社区法律顾问马宗仁、大观社区黎玉莹、翠湖社区法律顾问曹哲明。
2、东城街道:江埗村法律顾问蓝战立、新星村法律顾问陈俊杰、大塱村法律顾问赖文静、黄金布村法律顾问黄艳明、基龙社区法律顾问蓝战立。
3、洲心街道:南埗村法律顾问刘华杰、光明社区法律顾问黄伟潮、青联村法律顾问赖文静、维港社区法律顾问徐国柱、学联社区法律顾问刘晓颖。
4、横荷街道:车头村法律顾问徐国柱、青山村和打古村法律顾问刘华杰、百加社区法律顾问孔祥辉、佛祖社区法律顾问陈福。
5、石角镇:南村村、新基村和灵洲村法律顾问麦美群、舟山村和回岐村法律顾问何桂芳、黄布村和马头村法律顾问李雪华、沙坑村法律顾问叶俊伟、美林湖社区法律顾问黄浩锋。
6、源潭镇:金星村、青龙村法律顾问谢坚荣、迎咀村法律顾问赖文静、大垯村法律顾问欧阳晟、东坑村法律顾问黄金全、洞尾村法律顾问何桂芳。
7、飞来峡镇:独树村法律顾问邓铁轩、高塱村法律顾问赵颖、坳头村和石颈村法律顾问何明振、社岗村法律顾问何慧文、吕国文、潖江口村法律顾问刘庆国。
8、龙塘镇:银盏村法律顾问曾小燕、石岭村法律顾问赖文静、安丰村法律顾问黄艳明、龙塘社区法律顾问冯嘉颖。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一是个别司法所台账整理不规范,律师工作日志提交情况及当月对法律顾问工作评价及意见、建议过于简单,更新不及时。
二是个别村(社区)的律师公示牌张贴于不显眼位置,律师联系卡缺失,不便于村(社区)群众了解法律顾问情况和联系方式,对村(社区)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形成一定的障碍。
三是部分司法所、村(社区)没有及时确认法律顾问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日志,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一是强化村(社区)法律顾问信息管理。各街(镇)司法所和有条件的村(社区)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平台日常工作,使村(社区)法律顾问信息管理平台有效运作。
二是规范工作日志制作。街(镇)司法所要严格按省厅《村(社区)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制作指引》的规定,要求顾问律师填写、录入相关工作信息,村(社区)要及时确认顾问律师的工作安排。
三是加大宣传力度。各街(镇)司法所要督促和收集法律顾问每季度在服务村(社区)中的典型案例,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村(社区)村法律顾问在公众中的知晓率,强化村(社区)法律顾问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,进一步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,推动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清远市清城区司法局
2018年1月17日